各单位、各部门:
十一月九日是全国 “消防日”。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指示精神和我院“平安校园”建设的要求,经研究并请示院领导批准,决定于11月3日至9日在全校开展“防火安全宣传周”活动。具体方案见附件,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,密切配合,确保活动扎实开展,取得实效。
特此通知。
安全保卫处
二○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
附件:
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14“防火安全宣传周”活动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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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条:生命科学与工程系实验室及电器设备项目成交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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