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接曲阜地税局通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请各部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。
申报时间:2014年3月5---10日
申报地点:行政楼A102
联系人:李敏
财务处
2014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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