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举办单位
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体育运动委员会
(二)竞赛日期与地点
2014年4月 26 日至 28 日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田径场举行
(三)参加单位与竞赛组别
1.学生普通组
中文系、经济与管理系、文化传播系、外国语系、教育系、美术系、音乐系、数学系、物理与信息工程系、化学与化工系、生命科学与工程系、计算机科学系,按学生普通男子组、学生普通女子组组队。
2.学生专业组
体育系分年级、专业组队参赛。按2010级本科、2011级、2012级、2013级专科和本科及2012级、2013级专升本学生专业男子组、女子组组队。
3.教工组
以处级单位(部门)组队参赛。按青年(40岁以下)、中年(41~50岁)、老年(51岁以上)教工男子组、女子组组队。
(四)竞赛项目
1.学生普通组
(1)学生普通男子组(共14项):
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5000米 110米栏(栏高:91.4 厘米) 4×100米接力 4×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(7.26千克) 标枪(800克)
(2)学生普通女子组(共14项):
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00米栏(栏高:84厘米) 4×100米接力 4×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(4.0千克) 标枪(600克)
2.学生专业组
(1)学生专业男子组(共11项):
100米 400米 1500米 110米栏(栏高:100 厘米)
4×100米接力 4×400米接力跳高 跳远 铅球(7.26千克) 标枪(800克)
(2)学生专业女子组(共11项):
100米 400米 1500米 100米栏(栏高:84厘米)
4×100接力 4×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(4.0千克) 标枪(600克)
3.教工组
(1)青年教工男子组(共7项):
100米 200米 400米 1500米 跳远 跳高 铅球(5.0千克)
(2)青年教工女子组(共7项):
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跳远 跳高 铅球(4.0千克)
(3)中年教工男子组(共8项):
100米 200米 400米 1500米 跳远 铅球(5.0千克) 50米双人跑(二人三腿) 跳绳跑
(4)中年教工女子组(共8项):
100米 200米 800米 跳远 铅球(4.0千克) 50米双人跑(二人三腿) 50米托球跑(器械:乒乓球及羽毛球球拍) 跳绳跑
(5)老年教工男子组(共4项):
50米钓瓶跑 50米托球跑(器械:乒乓球及羽毛球球拍) 铅球(5.0千克) 跳绳跑
(6)老年教工女子组(共5项):
50米钓瓶跑 50米托球跑(器械:乒乓球及羽毛球球拍) 铅球(4.0千克) 跳远 跳绳跑
(7)教工组4×100米混合接力:
以男教工老、中、青各一名和一名女教工组队参赛。第一棒为老年男教工,第二棒为中年男教工,第三棒为女教工,第四棒为青年男教工。教工较少的参赛单位,老年男教工与女教工之间可作相互替代,参赛女教工年龄不限。
(五)报名参赛资格与办法
1.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和正式教职工,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。
2.各单位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1人;学生普通男、女运动员各18人,每人限报2项,每项限报4人;学生专业组男运动员13人、女运动员8人,每人限报2项,每项限报3人。各单位教工组人数不限,每人限报2项,每项限报3人。以上限报项目及人数不包括接力项目。
3.各单位报送电子文档(详见附件:《2014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春季田径运动会报名单》)和一份相同内容的打印报名单(经单位审查后加盖公章)。参赛单位务必于4月4日(星期五)下午4:30前,交到体育系办公室徐刚老师处,过期不予受理。报名单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、补充或换人。
4.各单位交报名单时,同时上交“号码布”押金100元。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借用,会后收回,遗失或损坏每面赔偿10元。
(六)比赛办法
1.竞赛规则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《田径竞赛规则(2014-2015)》执行;
2.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,则取消该项比赛(提前通知报名单位,可更换其他项目)。
(七)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
1.各组每个单项取前8名,每项报名人数不足时,减1录取;
2.每个单项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项目双倍计分(教工组除外);打破校运动会田径最高纪录者,另加计9分;
3.各系(专业组按年级)男女运动员的单项及接力名次得分的总和为团体积分,以团体总分的多少,排列名次;学生普通组取前八名,学生专业组取前六名。如遇团体总分相等,破纪录项(人、次数)多者,名次列前;如仍相等,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;若仍再相等,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,余类推。
(八)奖励办法
1.学生普通组和学生专业组
(1)学生普通组及学生专业组团体前3名颁发奖杯;学生普通组团体前8名、学生专业组团体前六名,颁发奖牌;
(2)单项前3名,颁发金、银、铜牌;单项前8名,颁发证书;
(3)破纪录者,发放奖金。
2.教工组
(1)单项获奖运动员,颁发奖品;
(2)教工组4×100米混合接力前8名,颁发奖品。
(九)裁判员
大会仲裁委员由学校委派;总裁判长、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长由体育系老师担任;各项裁判员从体育系学生中选任。
(十)注意事项
1.2014年4月 25 日上午9:00点,在学校第二会议室(办公楼二楼)召开各代表队领队、教练员会议;
2.各系代表队须于2014年4月 25 日下午3:00点准时到田径场北侧集合,参加开幕式预演。
(十一)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解释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